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
發表于:2018-07-25 發布人:未知
一、壓力容器交接班制度
1.接班人員應按照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,提前到壓力容器房做好交接班前的準備工作,并詳細了解上班壓力容器的運行情況。
2、交班者應提前做好準備,保持壓力容器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潔工作。
3、交接班工作應在壓力容器現場進行,對交接壓力容器運行情況及發現的缺陷,安全附件和附屬設備情況,閥門開關及供氣情況,工具設備等,交班人員應引導接班人員對各項共同檢查,如果當班發生事故 ,且尚未處理完畢,交班人員應處理完畢后方可離去。
4、在交班時,如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,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。
5.交接班時,交班人員應將有關運行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接班人員。交接的內容和存在問題應認真記入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并簽字。交接班完成后發現的設備運行問題,原則上由接班者負責處理。
二、壓力容器安全管理要點
容器安全操作規程應包括以下的內容:
(1)容器的操作工藝控制指標,包括最高工作壓力,最高或最低工作溫度、壓力及溫度波動幅度的控制值;
(2)壓力容器的崗位操作法,開、停機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;
(3)容器運行中日常檢查的部位和內容要求;
(4)容器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?,F象的判斷和處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;
(5)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時的維護保養方法。
?。ǘ?、壓力容器的檢驗
1、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:安全狀況等級為1~2級的,一般每6年檢驗一次;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,一般每3年檢驗一次;安全狀況等級為4級的,定期檢驗周期根據檢驗機構決定。
2、對壓力容器所配備的安全裝置(安全閥、壓力表等),應定期進行通、排放工作,以保證其靈敏、可靠。安全附件的檢定,檢驗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。
3、對檢驗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理或消除,對難以消除的缺陷應采取降級、降壓,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進行處理,并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。
?。ㄈ?、安全裝置的調整和檢修
1、壓力容器內部有壓力時,不得對安全裝置和主要的受壓元件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調整工作。需焊、挖補修理時,應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證人員參加。
2、安全閥更新購置應有出廠合格證,合格證上應有檢驗部門和質檢員的印章,并有注明檢驗日期,無出廠合格證嚴禁購置使用。
3、安全閥使用中應定期校驗,每年至少一次,調整后的安全閥應加鉛封,并填寫記錄。檢驗調整工作應由專職檢驗人員進行。未經許可,本公司任何人員不得任意啟封調整檢驗。
4、未經檢驗合格和無鉛封的壓力表不得使用,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壓力表失靈、刻度不清、表盤玻璃破裂、卸壓后指針不回零位、鉛封損壞等情況,應立即更換。
5、壓力表的裝設、校驗與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規定,壓力表應定期檢驗,每半年至少一次,經檢驗合格的壓力表有鉛封和檢驗合格證。
三、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
1、壓力容器隨機出廠文件(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、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、壓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、裝箱單、機房井道布置圖、電氣原理圖接線圖、壓力容器功能表、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、易損件目錄);
2、壓力容器開工申報單;
3、壓力容器安裝施工記錄;
4、竣工驗收報告;
5、特種設備監督部門壓力容器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;
6、日常檢查、維護保養,大修、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;
7、運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;
8、事故及故障記錄;
9、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培訓記錄;
10、使用登記資料。
11.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的接收、登記、整理、保管、借閱等參照本單位《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》執行。
四、壓力容器維修保養規定
1、壓力容器使用的維護保養堅持“預防為主”和“日常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”的原則,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與堅持日常保養,保證其長周期、安全、穩定運行。
2、壓力容器的使用必須在規定工藝參數下使用,不得超范圍使用。經常檢查壓力容器外觀,容器外觀無鼓包、不變形、不泄漏、無裂紋跡象,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。按管、緊固件、密封件部位等無損壞、泄漏現象。
3、安全附件(壓力表、安全閥等)應齊全,安裝正確,定期檢查、檢驗,保證動作靈敏可靠。適時對蒸汽、空氣安全閥進行手提排氣卸壓試驗,防止安全閥聲修、粘連、堵塞等。
4、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,必須做到“三定”和“三不放過”,即確定原因,制定整改內容和時間,指定落實整改人員。整改不落實不放過,整改不完成不放過,無防范措施不放過。
5、壓力容器的操作、檢修應經專業培訓考核,持證上崗。
6、壓力容器應定期檢驗合格,方可使用。
7、壓力容器的運行參數一旦超過許用值,但采取措施仍得不到有效控制時,應緊急停止運行。
五、壓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點
壓力容器的安全與容器使用關系極大。在容器運行過程中,從使用條件、環境條件和維修條件等方面采取措施,以保證容器的安全運行。
1、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。
2、壓力容器管理人員要熟悉容器的結構、類別、主要技術參數和技術性能,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,掌握處理一般事故的方法,認真填寫壓力容器使用記錄。
3、壓力容器要平穩操作。容器開始加壓時,速度不宜過快,要防止壓力的突然上升。加熱或冷卻都應緩慢進行,盡量避免操作中壓力的頻繁和大幅度波動,避免運行中容器溫度的突然變化。
4、壓力容器嚴禁超溫、超壓運行。
5、禁帶壓拆卸壓緊螺栓。
6、持容器運行期間的巡回檢查,及時發現操作中或設備上出現的不正常狀態,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或消除。檢查內容應包括工藝條件、設備狀況及安全裝置等方面。
7、處理緊急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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